一:入住条件
北京市平谷区吉祥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凡是本人自愿,家属签字,符合入住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住。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入住,已经入住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入住协议书自行终止,请其主动离开公寓。
1、 凡是与“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有关的。
2、 患有传染疾病的,患有精神病、严重老年痴呆、隐瞒病史的。
3、 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
4、 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未缴费的。
5、 无视公寓方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宜在公寓休养的。
二、入住程序:
1、本公寓坚持入住自愿,退住自由的原则。入住修养人员提出入住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其送养人(保证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休养员健康状况陈述书、入住登记表,及一个月内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内科、外科、肝功能、精神等),根据休养员实际身体状况和体检资料综合评估,若符合入住条件,确定休养员的服务等级,双方无异意,公寓将尽快安排床位,双方签订自费休养合同,并到财务科交纳所需费用后,入住本公寓。
2、入住时需自带日常生活用品、洗漱用品、换洗衣服,不能自理的休养员还需自带便盆、尿不湿、纸尿裤等生活必备品。所带物品入住时与公寓方共同清点登记。
三、公寓内禁止带入或使用物品:
1、为防止火灾发生,休养员在入住期间,不得私自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熨斗、酒精炉、煤气炉、微波炉、电褥子、电取暧器等。如需自带电冰箱,需向公寓方提出申请,另行收取电费。
2、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禁止携带进入公寓。
3、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休养员不得携带管制工具或利器入住。公寓方值班室备有公用刀、剪等,如休养员需要,可向有关护理员申领,用完应及时归还。
4、本公寓禁止带入一切宠物。
四、公寓休养员公约:
1、爱公寓如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2、严以利已,宽以待人,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3、禁止宣泄、打骂、搬弄是非,不得干扰公寓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其他休养员的正常休息。
4、维护区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不乱丢皮杂物,乱泼污水,不从屋内往外抛弃杂物,保持屋内即公共场所清洁,摆设规范化。
5、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房间配套设施,不浪费粮食、节约用水、用电、不得将公物或他人物品占为已有,对发给的物品要妥善保管。
6、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确保服务准时周到。
7、外出购物、探亲、办事、应填写外出请假条,争得管理人员同意方可离寓,回来时及时销假。
8、要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听从工作人员的善意劝告,自觉配合护理人员搞好个人卫生,常剪指甲、勤剃须、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
9、不准向工作人员赠送转借钱物,休养员之间不应借贷,增强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团结,支持和配合工作人员,共同做好公寓的管理工作。
10、患病时要服从医生的治疗及工作人员的安排。
11、注意安全,有事直接告知客服部负责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