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于1988年3月,由区政府批准、区民政局主管,属自创自收全民集体事业编单位。原地址是木屐巷9号。是一座老式四合院,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床位13张,管理人员4人,建院资金是由区社会福利基金会从社会单位和个人捐赠筹资金25万元。
随着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要求住院人员增多,经区委、区政府决定、协调,于1991年6月,福利院搬迁到南湖文体村22-1号,将南湖少年宫改扩建成现社会福利院,位于南湖体育场东侧和南湖公园接壤,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固定资产约500多万元,床位60张。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共有11名工作人员,其中行管人员6人。院分为住院老能自理、半护理、全护理和特别护理不同层次收费标准实行服务。院设有活动室、健身房、洗衣房、医疗室、浴室等服务设施。院内有1000多平方米的活动室,有休闲长廊、草坪、各种花草树木和养鱼池等,环境舒适,风景宜人,被市民政局命名为“南京市一级福利院”,年创收10余万元。该院从1988年至1996年,连续被市、区评为先进单位,先后接待了加拿大、巴西、美国、日本、瑞典、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友人及全国十几个省、市、地区领导来访。省、市领导多次来院参观、题词和看望、慰问住院老人。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快,需要住福利院的老人越来越多。我区为解决老人住福利院难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现已计划抓住我区河西地区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再建一座 区社区服务中心和100张床位以上为一体的、较高档次的老年公寓,以满足社会老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