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住院须知、护理级别、护理内容、饮食、作息、探陪、卫生、物资、规章制度等管理办法的了解。
二、 康是养老护理机构,只能提供一般性的姑息医疗而不是专业性强的急救中心。
三、 遵守院内规章制度,按拟定的居住区域及护理等级接受相应的服务。
四、 老年人各个脏腑组织及各项生理功能逐渐减退,对疾病的发展有不可预测性,易感性增加常引起各种其他疾病。同时,老年疾病具有突发性、多变性、不典型性极易引起后遗症和并发症的特点。为此,为了能使您及您的家人与本院在老人入住期间能够相互理解、彼此信任,我院特将老人存在的潜在意外如下告知:
1、 有突发心脑血管的高危致病因素易突发心、脑血管疾病,甚至致“猝死”。
2、 由于老人可能因行走不稳、坐椅、坐便、活动等用不均容易导致跌倒,造成“软组织损伤、骨折”或死亡意外情况。
3、 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体弱多病、长期卧床的病人,易出现一些并发症“如肺部感染、压疮、尿路感染等”。
4、 老人因吞咽障碍可能会出现饮食、痰栓而至吞咽窒息、死亡等意外。
5、 由于入住老人行为不能自控,为了乙方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对乙方实行安全保护性约束措施“如限制活动区域、限制肢体危险活动范围等”,但又会引起“软组织损伤、皮肤破溃”等意外,希望予以理解和配合。
6、 入住老人因性格孤僻、猜疑心重、脾气暴躁等原因,导致出现极端异常行为如自残、自杀等;导致出现对他人发生冲突伤害性行为,造成第三人伤亡等意外。
7、 老人不听医、护人员嘱咐和劝阻,自行行动、上厕所、洗浴、 上下楼梯、自行外出等行为极易造成意外伤害甚至死亡等。
五、 乙方如需外出,必须告知当班护理人员;思维不清或行动不便的需要由护理人员或丙方(监护人代表)陪护下方能外出并作登记。
六、 积极参加有利于健康的社会活动,不传不信任何邪教组织活动,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故意毁坏甲方或他人财物、诋毁、侮辱、谩骂、用暴力殴打他人(包括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吸毒、自残、盗窃、诈骗、酗酒等行为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
七、 不准擅自使用甲方配备之外的电器、燃具等,以防造成触电事故。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私自生火,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不准私自购买或私藏刀具、铁棍之类。
八、 自带药品院外开具药品、食品一律交给院方备案并按医嘱给与。不准私自购买存放农药等有毒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
九、 甲方实行乙方住院进出自由原则,有认知能力的乙方签字即可以生效,其家属不得有异议,并老人入住康复中心期间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不同的护理等级有着相应的服务内容、要求与收费标准。若乙方(或)丙方为了减少入住费用,而不接受养老机构提出的护理等级评估意见,结果导致因护理等级过低,不能满足老人护理需要,而发生老人意外伤害事故,由老人自己和家属全部承担。
十一、 入住老人必须爱护公物财产,损坏须原价赔偿,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等。
十二、 本院配备了一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芯、枕套、盖絮、凉席、床垫),入住老人未缴卧具费的离院时不能带走。
十三、 入住老人自带冬季保暖盖絮和垫絮、保温瓶、洗漱用盆3个以及毛巾、牙膏、牙刷、香皂、肥皂、洗衣粉、洗发水、蚊香等生活消耗品,如果是大小便失禁者,另行准备尿不湿、尿布以及足够换洗的床单、裤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