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社会福利院位于乐山市城区南岸,碧山路罗塘口,占地二百余亩,是乐山市市属唯一的一所综合性福利院。我院编制床位190张,院职工46人,院内设有行政办公室、总务科、业务科、医疗康复科。主要任务是收养全市境内城镇“三无”孤、老、残、幼,在全面完成收养任务的同时,面向社会服务,开展自费代养工作,现有休养人员150余人,其中孤残婴幼儿近30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1989年以来总投资400多万元,对院设施进行改造和新建,新建了休养人员住宿楼3幢,休养人员食堂兼礼堂1幢,孤残儿童住宿楼1幢,康复医疗大楼1幢;总建筑面积7580平方米。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院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坚持开门办院,“外树形象,内提质量”,加强了行风建设,强化了内部管理,扩大了医务室规模,增添了医疗设备,绿化了院内环境,改善了办院条件。广泛开展了院务公开,优质服务,树文明新风活动,不断提高了服务质量;有力促进了福利院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福利院先后被评为四川省一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乐山市市级文明单位、市级“讲文明,树新风”示范窗口单位、市民政系统示范窗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