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社会福利院是兰溪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目前拥有一支中、高级职称养老护理员、育婴师、康复师、特教师、营养师、药剂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具备承担老年痴呆症护理、智障护理及全护理等专业性要求较高的护理能力。市社会福利院的宗旨是“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市社会福利院主要承担职责有:
1、面向全社会接受有自理能力、半自理能力和完全丧失能力的老人,实行资源共享。
2、收养孤儿、弃婴、家庭无能力照管的残疾儿童,“三无”与家庭无力照管的老人,在华无人照管的海外侨胞与外籍华人。
3、办理全市弃婴送养工作。
4、对部分收养对象(老人和儿童)进行康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