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社会福利院(含儿童福利院)是达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福利事业单位,属国办福利机构。主要任务是收养全市城市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人员,同时还承担全市无法定抚养人的孤残儿童、弃婴的养育任务。我院占地17.316亩,建筑面积17950平方米,床位500张,其中老年人床位300张、儿童床位200张(最大床位数400张);功能区分为成人居住(收养部、住养部、特护部)、儿童养育、饮食供给、特殊教育、康复治疗、健身娱乐、洗涤保洁等七大区域。现有孤残儿童86人(其中在院67名、家庭寄养19名,入学儿童48名)、“三无”老人27人、社会老人127人、职工58人(其中在编职工22名,招聘人员36人).
多年来,在达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福利院各项建设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特别是新院建设期间和新院入住以来,国家民政部、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厅、达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财政局、市残联、通川区民政局等各级领导非常关心达州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建设,从相关政策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并多次到院检查指导工作,看望孤寡老人、社会老人和孤残儿童,对我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达州钢铁集团公司、达州移动公司、德国资助中国孤儿协会以及社会各界善心人士在经费和物资上也给予大力资助。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单位发展实现了跨越。2009年市人民政府授予我院“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市级“园林式”单位。2010年创建为“省一级福利院”、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省七届残运会“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市民政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通川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11年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通川区团委“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