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寿星养老院入院须知:1.入住人员或者其监护人与养老院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双方须遵守相关条款,遵守本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如入住方未如实提供信息而造成的一切经济、精神损失均有入住方承担。
2.入住人员及监护人(或费用支付人)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信息畅通。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及时联系,通知养老院,若由于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其责任由入住人员及监护人(或费用支付人)自行承担。
3.检查是否有褥疮,皮肤病,若有此类疾病,离院就医待老人完全康复后方可入院。
4.入住老人自备日用品(被褥、单子、衣物、脸盆、碗筷、洗漱用品等),贵重物品或钱财,由家属妥善保管,或委托护理部登记造册,代为保管,否则,钱物遗失后果由本人负责。
5.公寓房间配备有:床、床垫、床头柜、藤椅、衣柜、电视机、小夜灯等。爱护养老院公共财产,人人有责。
6.老人入住期间,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团结友爱、安心养老、按时休息,合理饮食,用餐时根据个人饭量进食,节约粮食,杜绝浪费。
7.老人在入住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公寓,需要外出时,老人本人或家属应提前在护理部办理请假手续,凭假条出门,并按假条所定时间返回,老人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与公寓无关。
8.每月十号按时交费。
9.各项收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规定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