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当前我国老年人照料服务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还没有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应对老龄化挑战、良性循环的老年人照料服务体系。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当前,我市城区机构养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养老机构不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我市城区目前只有梅州市福利院和梅州市梅江区慈爱颐养院等比较大型的养老机构。市福利院是由政府投入为主兴建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全市弃、残儿童和国家供养的“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收养问题。此外在床位有剩余的前提下,还收留了一小部分愿意到这里寄养的老人。颐养院的床位也只有两百多张,无法满足广大市民的养老需求。还有不少养老机构因经费短缺、康复医疗设施不足、缺少经过培训的专职护理人员而与规范化的养老机构有相当大的差距,但市区仍有许多老人报名要求入住。
2.社会资本进入举步维艰。目前全市大部分养老机构是国家和乡镇投资兴建的。近几年来,虽然市民政局一直把养老机构建设纳入重要工作当中,我市有些民办养老院、老年公寓也办得很不错,但多数是小型的养老机构,其中仍有一些机构存在有安全隐患、虐待老人的行为,服务不专业、不规范,严重影响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
3.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近几年,国家对养老机构建设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分别对土地、税收、规划、建设、用水、用电和医疗等方面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但由于这些优惠政策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掌管,落实起来难度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营资本投资养老机构建设领域的积极性。由于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建设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利润少、回报慢等特点,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持就很难发展起来。
为此,笔者对加快发展我市城区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提出几点建议。
1.落实优惠政策。建议市政府根据有关政策文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在土地使用、设施建设、市政配套等方面制定落实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将优惠政策具体化。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机构养老服务业。由政府采取按实际床位数进行补助等激励措施,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完善老年活动场所,发展机构养老服务等,培育出一批以机构养老为模式的示范性养老机构。
2.把社会养老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项指导性指标,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部门根据这一指标,制定出中心城区养老机构的设置规划,对其数量、布局、规模档次以及资金、用地等统筹安排,确保社会化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多方筹措,建立养老事业发展基金。建议市政府发出单项文件,确保配套资金到位。要将慈善基金与养老事业基金挂钩,明确用于养老事业的比例。
4.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引导力度。建议市政府对一些基础性、示范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加大投入,例如对现有养老机构扩大规模、培训专业人员,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满足更多老年人的入住要求。同时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将一部分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种养老服务业。
5.加强领导。由于我们的社会未富先老,政府的各项涉老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老龄部门的工作在政府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老龄工作需要强化工作机构。建议政府归口管理老龄工作,这样更有利于老龄工作的开展,还应在经费等方面充分满足老龄部门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