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家房子租出去,再搬进老年公寓,租金用来交床位费,每月还能余下三四百块钱。”记者日前在采访中发现,越来越多的老人算起养老的经济账,发现住养老院比住家更实惠。据统计,截至目前,长沙市老年人口达103.64万,老年人口的比例达16%,在算“养老经济账”这个问题上,不少家庭开始采用“以房养老”的方法。
放租物业老年业主占三成
家住侯家塘的杨大爷今年74岁,几个月前老伴过世后,他找到房屋中介,准备出租自己两室一厅的房子。原来,老伴过世后,杨大爷一个人住觉得孤单,两个儿子平时忙工作,也不常来看望他,他决定把房子租出去,然后搬到老年公寓去住。
记者走访了位于城区的多处房产中介,发现其放租的物业中,有不少是属于老年业主的。韶山南路新环境地产中介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在该中介放租的老年业主约占总数的三成,“有的是和子女一起住将房出租,有的则是搬到就近的养老院,靠收租支付养老费用。”位于荷花池的某中介公司黄先生也告诉记者,60岁以上的老年业主约占该公司每月成交量的一成左右。
“以房养老”每月能余1000元
11月24日下午,在常青树老年公寓,记者采访了正在和人聊天的王奶奶。王奶奶今年70岁,2002年老伴去世后,她独自住在100平方米的家里。几个儿女工作忙,自己又喜欢热闹,但每月600元的退休金不够住敬老院,不愿麻烦子女的王奶奶想出了一个办法: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每月租金有1800元,付完养老院每月700元的费用还能剩下1000元左右。
今年83岁的李奶奶对“以房养老”感触更深:她没有退休金,而2个儿子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老人便把自己居住的80多平方米门面房以每年1万多元的租金出租,自己搬进了老年公寓。现在她每天与其他老人打麻将、看电视,吃饭、洗衣等日常生活更不用犯愁了。
“以房养老”观念值得推崇
目前长沙较大的老年公寓共有10来家。据了解,老年公寓的收费主要包括床位费、护理费和生活费三部分。其中中档的老年公寓床位费一般在500—1000元之间,而高档的老年公寓则超过2000元。生活费主要指饭费,一般在200—400元之间。护理费一般涵盖在其它费用里面,一位老人住进养老院的平均最低费用是700元左右。
“目前我们这里的房间已基本住满,其中30%的老人选择了‘以租代养’的方式。”芙蓉区一家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介绍,市区房子的租价一般在1000元以上,和住老年公寓的费用差不多。而对于“空巢”老人来说,“以房养老”一方面可以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避免突然发病时无人照料,另一方面也能有效利用资源,减轻儿女们的经济负担。
月亮岛老年公寓的一名负责人也表示,该公寓30多个床位中,大部分老人采用“以房养老”的方式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