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泊头市老年人创造一个舒适的养老环境,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以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中心,我局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两家:泊头市泊阳春老年公寓、泊头市福星园老年公寓。
泊头市泊阳春老年公寓:位于泊头市开发区3号路东侧,此项目占地5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150个床位,2011年底已经投入使用。
泊头市福星园老年公寓:位于泊头市肖杜李泊富路北侧,此项目占地39103平方米,建筑面积44034平方米。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容积率1.13%、绿地率35.3%、该项目建成可安排180多名下岗职工再就业,可接纳660多名老年人告别孤独终老现状,住进花园式的公寓中安享晚年。
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对其进行指导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用途,本着孝行天下、共建和谐、以老年人为本,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