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下一阶段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方面深化改革划定了路线图。而伴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在宁波这片富有改革精神的土地上,改革的号角也同时奏响。连日来,本报“改革宁波行”记者兵分两路,走访宁波各个县(市、区),挖掘各地已经成熟或者正在探索的改革创新举措,搜寻那些值得各地借鉴学习的改革创新亮点。
在中国,“拆”字已经成为深入人心的字眼,围绕这一字眼的,是各种用地矛盾和纠纷。而宁波市象山县,近年来却在推进“一户多宅”整治中,在“拆”字基础上,做起了民生大文章,探索出了一条农村居家养老新模式。
村里建起养老院,首批近40位老人入住
彩电、热水器、洗衣机、马桶……象山县茅洋乡溪东村75岁的村民石维兴,已经习惯了使用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设施,从2012年初入住村里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来,他和村里近40位老人成为了首批享受集中式居家养老的对象。“外面的养老院我们肯定不去,没有在自己村里好。”石维兴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由6幢一层平房组成的养老服务中心,就坐落在村头的小溪边,每套住房的面积在30平米左右。养老住房内,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独立卫生间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同时,养老服务中心还配备了公共食堂。记者走进溪东村时,正好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堂开饭之时,桌上的菜品丰富,有海鲜有肉有汤,饶有兴致的老人们,正喝着黄酒侃大山。
在象山县,这样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非独此一家。根据象山县民政局的统计,2012年,“集体建设、无偿居住、旧宅收回”的集中式居家养老新模式开始探索以来,全县已经建成农村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4个。而到2015年,该县将力争这一模式在250个行政村实现全覆盖。
推进“一户多宅”整治,腾出空地惠民生
这一切的改变,还得从象山县4年前的旧村改造政策说起。2010年,象山启动农村“一户多宅”宅基地集中清理工作,并在新桥镇和茅洋乡开展试点。“一户多宅”,是农村居民因建新未拆旧、擅自搭建、私下买卖等因素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而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茅洋乡溪东村党支部书记石维坚介绍说,以前的溪东村,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而要改变这一状况,第一步要做的就是拆除村里破败的老房子。因为不少老房子都住着老人,拆了老房子,老人住哪里?在象山县推进“一户多宅”清理过程中,解决老人去处,成为最要紧的问题。“2011年,我们试探性地建了3幢集中养老用房,把70岁以上的老人集中进行养老,提供餐饮、医疗等方面的照顾。”石维坚说,没想到建成后老人们抢着要住进来。一期42套集中式养老住房很快住满,今年,该村二期45套住房也将开工建设。
老人有了去处,旧村改造推进就变得顺畅了许多。两年来,溪东村建起了五六米宽的环村公路,铺起了大片的公共绿地,修建了环村水渠,立起了别致的路灯……如今,走进该村,给人的感觉更像是走进了一个风景区。
政策保障,让居家养老新模式走得更远
虽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经遍地开花,但如何让老人能够舒心地在养老服务中心安度晚年,除了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服务的跟进。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以说是农村版的保障房。”象山县委农办主任董连胜表示,目前,对于推进“一户多宅”清理整治的村庄,财政给予每亩土地3万元的经费补贴,这些经费最终被按照40~80元每平方米不等的标准,补偿给被拆农户。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用于农村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于10户以上、入住率80%以上农村居家养老公寓,县财政给予每户1万元的补助,乡镇和街道也将按照1:0.5的比例给予财政配套。“农村居家养老不是简单地建一幢房子,关键还在于服务,今后,我们也将在医疗卫生、公共食堂等方面开展针对老年人的长期服务。”据介绍,目前,该县已有36个村开办老年爱心食堂,食堂人员经费均由村集体补助或企业赞助。同时,通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