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常州市民政局获悉,常州市养老(福利)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从9月份起正式实施,目前全市98家
养老(福利)机构已全部办理,今后这些机构内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人身伤害的,将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赔付。
由政府财政和常州市民政局出资,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负责承保,为全市98家养老(福利)机构办理的常州市养老(福利)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自今年9月起正式实施。今后在签约后并入住到常州市范围的养老(福利)机构内所有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人身伤害的,将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赔付。
根据约定,此项责任保险首次保险期限为一年。责任范围为,
养老(福利)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意外身故赔偿限额为每人50万元、意外身故丧葬费用为每人3万元、意外残疾赔偿限额为每人每次事故50万元(其中,人体损伤程度根据规定比例标准进行赔偿)、残疾用具费用为每人每次事故8万元、意外医疗赔偿限额为每人每次事故12万元/人。
此外,意外伤害住院补贴赔偿限额为每天300元、骨折(骨裂)赔偿限额为每人每次事故2万元、法律费用赔偿限额为对应项实际赔偿金额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