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解决好养老问题,重庆市永川区积极采取四项举措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机构。
一是新建和改建社会养老机构,增加床位100张以上,在市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按照1000元每张床位和500元每张床位予以补贴。
二是社会养老机构提供养护服务取得的收入将免征营业税。其中,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是社会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与居民家庭同价,天然气初装费降低30%收取,水电气安装费用适当减免。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执行最低收入用户减免政策。
四是排放污染物达标的,经环保部门核准后免交排污费。免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建和改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减半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