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日报讯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何改革,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怎么衔接,养老金待遇如何提高?带着这些问题,记者19日专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
社保将“双轨”合一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双轨制”长期以来饱受社会诟病。以养老金为例,“企业退休人员热热闹闹几百元、机关退休人员不声不响几千元”虽不完全准确,但也反映出这种差距确实存在。
胡晓义介绍,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很多事业单位包括机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其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逐步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下一步,我们将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胡晓义说。
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胡晓义介绍,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但由于养老金调整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提高幅度难以把握,另一方面每年也让人觉得“心里不踏实”,因此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势在必行。“下一步,我们要根据职工工资和居民收入增长以及物价变动等因素,建立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胡晓义说,“同时,制定和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
医保统筹城乡
目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和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农合的起付线、报销比例、药品目录、报销封顶线等都不尽相同。“在医疗保险方面,下一步的主要任务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资源的共享。”胡晓义说。“为此,我们将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社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保障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联系的持续、有序、合理增长。”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