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的高老太因脑血栓后遗症瘫痪在床,结果被保姆虐待致伤。昨日,徐州鼓楼区司法局调解中心成功调解这起民事纠纷。
高老太的儿女从一家“爱心”家政服务公司雇用保姆张某照顾。一个月后的一天,女儿回家看望老人,发现母亲脸上有几处淤青和伤痕,细问后发现:张某喂饭时,高老太不小心弄脏她的衣服,她就不停地打骂高老太。高老太因受虐待殴打受到一定的惊吓,精神异常紧张抑郁。昨日,双方来到鼓楼区司法局调解中心。司法人员对家政公司和张某虐待老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家政公司和张某给高老太赔偿一万元精神损失费,并当面赔礼道歉。
徐州鼓楼区司法局律师表示,当保姆履行职务不当时,家政公司应按约履行或承担责任。当然,家政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另行向保姆追偿。如果未达到轻伤害以上程度,可直接要求民事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