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房屋協會為推廣“長幼共融”理念,將推出首個結合出售及出租單位的混合發展住宅項目,低層60個單位會出租予60歲或以上長者。准業主若為長者租住長者單位,不論是否有血緣關系,隻需宣誓表示長期照顧和願作擔保,便可優先購入私人住宅單位,以便照顧長者,同時各自擁有私人空間,期望達到長幼共融的目標。
時至今日,精神贍養已成為社會的養老共識。7月1日起新實施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更是在國家立法層面明確了子女的“精神養老”義務。然而,在實踐層面,這一規定卻不得不面對“無法落地”尷尬,不少子女並非不想對老人實施精神贍養,而是有心無力。“有心無力”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住房條件受限,無法和老人同住,無法實現居家養老。而居家養老恰恰又是實現精神贍養的絕佳途徑。所以,香港推出“孝心樓”計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為原本“有心無力”的子女提供助力支持。而且,這一購房優惠突破了血緣關系的限制——隻要願意長期照顧老人,均接受申請。如此一來,老人在自己子女無法享受購房優惠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得到其他購房者的必要照料和精神撫慰。
其實,認識到居家養老的巨大價值並出台有關優惠政策的不止香港一地。如新加坡推出了“三代同堂售屋計劃”,韓國對“居家養老”者實施購房和課稅優惠,日本則在樓盤開發中推廣“一碗湯距離”的設計原則。這些舉措都值得我們借鑒。對於與老人同屋、同樓棟或同小區居住的購房者,我們期待國家能夠適時出台降低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下發購房補貼等優惠政策,同時,也出台政策鼓勵設計單位、開發商多設計、建造有利於“居家養老”的新型住房,充分發揮家庭在精神贍養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