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始提档升级,步入规范化建设时代。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11月5日印发了《荆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明确提出,定期调查老人及社会满意率大于85%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才“合格”。
据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是新的社会形势下,解决社会化养老突出问题的有效方式。当前,荆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由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社区养老信息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构成,皆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可由政府主办也可由私人、组织兴建。新《标准》明确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采取无偿、低偿、有偿等方式,机构内服务和上门服务等形式,提供文化娱乐、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援助、安全保护等服务。新《标准》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服务、管理等进行了具体说明,要求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资料,对享受政府居家养老补贴的老年人,应建立专门服务档案,长期保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配有1至2名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应满足服务对象的各种服务需求配比;已建立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按新《标准》完善和规范。
近年来,荆州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发展迅速。截至目前,荆州市已建成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7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48个,社区养老信息中心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