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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和非营利养老机构实施指导价
据悉,市政府已责成民政局与发改委联手,制定出台养老服务指导价。
今后,凡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院、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院,养老服务收费将实施政府指导价,按运营成本核算养老服务费用,将可以降低市民入住养老院的门槛。
李红兵透露,本市还将通过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以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以及明确护理、养老服务等补贴领取资格等。
2020年本市养老床位将达16
据统计,北京市现已建成8万张养老床位。根据《办法》,至2015年,本市将建成12万张床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8张;至2020年,将建成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0张。
在新审批建设的养老院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院中,80%的床位将具有护养功能,可以对失能、失智和高龄老人提供专业的护理、康复服务。而目前全市400家养老院中,只有97家可以提供护养服务,面对全市近3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接收、护理能力存在不足。
6%在社区养老
养老配套不达标准
新建小区不能销售
《意见》中特别明确:“新建居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由开发商移交给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据介绍,今后市民政局也将参与新建小区的规划审定、竣工验收等程序。先期规划中,将保障以政府划拨土地等方式,为小区建设提供养老服务设施公益用地。验收时,一旦发现小区未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是建设不达标,民政部门可以拒绝验收通过,新建小区将无法完成销售。
目前,有关部门正进一步制定具体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预计新建小区内将有较完善的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等设施,并为未来老年康复、护理机构以及社会组织等入驻提供条件。
对于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达标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也要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例如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建设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