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说12月12日是个好日子,我也觉着是,因为这一天,我的房子又回到自己名下了!”2012年12月18日,张菊华手里攥着崭新的房产证,来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群众工作中心,喜滋滋地告诉检察官。
2010年11月,崇川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在办理高德周诈骗案时发现,高德周为偿还向朋友借的高利贷,曾向被害人张菊华借房产证进行房产抵押贷款。得知张菊华因年龄过大没有抵押贷款资格,高德周就以办理抵押贷款为名将张菊华骗至南通市产权交易所,让其糊里糊涂地将房屋过户给了自己,再将房屋抵押,贷到的90万元人民币被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案发后,眼见自己的房子被法院查封,张菊华急得哭天喊地,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
凭借内部信息互通机制,反渎局从侦查监督科获知这一情况,找到了一个疑点:价值100多万元的房屋为何能如此轻而易举地被诈骗过户,负责产权变更的产权交易部门工作人员难道一句提醒被害人的话都没有?反渎局由此切入展开调查,发现一个名叫成飞(化名)的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嫌疑。
原来,2009年上半年,高德周正为100多万元债务急得团团转,突然想起妹妹的同事张菊华。张菊华年近六旬,是南通一家纺织厂的退休工人,因为拆迁有了两套房子。高德周向张菊华提出想借用房产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张菊华见是熟人,就爽快地将房产证交给他。见张菊华因年纪偏大不能办抵押贷款,高德周又想出个主意:“反正老太太也不识字,先把她的房子过户给我,我再去办贷款。”
得知高德周的计划,他的一个债主找到了朋友成飞,“我有个熟人要到你那里办过户,都是正常买卖,你放心办,最好快点儿。”成飞答应了。
2009年11月20日,高德周拉着张菊华来到房产交易中心,先将她晾在一边,自己找到成飞负责的窗口。等到所有程序走完,成飞才让张菊华过来签字。签字时,高德周在一旁“热心”指点,成飞则一言不发,未尽法定询问义务。张菊华满心以为是在帮人办贷款,哪知道自己的房屋已经给人了。
成飞的玩忽职守问题被查清后,崇川区检察院反渎局继续深挖细查,很快又查清他为尽快收回外借的钱款,利用职权私自变更房产过户性质,导致120余万元国家税收流失的滥用职权行为。2012年2月28日,成飞被崇川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0年8月,发现自己的房产被骗,张菊华就开始了漫漫“追房”路。而反渎干警也一直在关注着这桩房产被骗事件的后续进展。
检察长钱国泉多次提醒干警,不但案子要办好,更要把事关群众利益的事情做好做实。检察官经常上门安慰张菊华,防止她走极端,也提醒她不要再轻信“找关系”、“托熟人”的骗局,提高财产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他们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商解决方案。
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得到房管部门和崇川区法院的支持,张菊华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