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潜伏在夜间的杀手疾病课堂

七旬老人被指在超市盗窃状告名誉侵权被驳回

2012/12/28 来源:新浪 作者:佚名 [ ]

俗话说“不蒸馒头争口气”。年届七旬的彭大爷,听到三个同龄村民散播他在超市盗窃的流言,一怒之下,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近日,上海一中院就该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作出审理认为,流言的传播虽然给彭大爷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但并未造成社会评价的降低,判决驳回诉请。

2012年春节前,李大爷在与姚大爷的一次聊天中提到“老彭在超市偷大米,被超市工作人员抓住了”。2012年1月20日,姚大爷至何大爷家中,告诉何大爷及其家人“老彭在超市偷大米被抓住了,被罚了400块钱”。两天后,何大爷在茶馆喝茶时,对一帮茶友又讲述了上述流言。彭大爷听闻后,认为李、姚、何三人造谣诽谤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他的人格尊严,使他身心受到极大的打击和摧残,故诉至法院,要求三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李大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姚大爷、何大爷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姚、何三人虽然在不同场合传播了不利于彭大爷的流言,但从传播的方式、对象等可以判断,三人主观上并没有通过传播该流言侮辱、诽谤彭大爷,以达到损害彭大爷名誉权的恶意。李、姚、何三人的行为也未造成彭大爷社会评价降低或其他严重后果。一审判决驳回彭大爷诉请。彭大爷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本案系由于邻里纠纷引起,涉案当事人皆为古稀老人,皆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李、姚、何三人传播未经查实的消息不利于彭大爷安享晚年生活,尤其是何大爷在茶馆讲述涉他人声誉的“小道消息”,更是扩大了影响,十分地不妥,在此提出严肃批评。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wallace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香河老人留给世界的人体之谜

    香河老人留给世界的人体之谜

    吃素念佛,享年88岁,1992年往生的周凤臣老居士肉身不腐的事,已传遍了整个北京城。《新民晚报》、《人民公安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传媒均对此作了报导。1994年10月3日,中国佛学院一行14名学僧,专程去河北省香河县瞻仰了周老居士的肉身。[详情]
  • 56年的爱情,6000步的长度—爱情天梯

    56年的爱情,6000步的长度—爱情天梯

    上世纪50年代,20岁的重庆江津中山古镇农家青年刘国江爱上了大他10岁的“俏寡妇”徐朝清。为了躲避世人的流言,他们携手私奔至深山老林。为让徐朝清出行安全,刘国江一辈子都忙着在悬崖峭壁上凿石梯通向外界,如今已有6000多级,被称为“爱情天梯”。[详情]

养生节目

进入>>

关于中华养老网

养老产业招商

城市产业招商

联系我们 |刊登广告 |平台介绍 |关于我们 |豁免条款 |招聘信息 |隐私保护 |版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