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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章程 实习生张济科 通讯员埔检宣)冒充“神医”,骗称对方有“血光之灾”,需要拿钱作法消灾,再趁“作法”之际,将对方的财物掉包。利用这种方法,潘某娥、黄某莲和黄某满等3人骗了64岁的秦某居8000多元。昨日,记者从黄埔区检察院获悉,涉案3人均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刑10个月到1年不等。
去年4月10日上午,3人在黄埔区南岗沙步市场附近物色到了老太太秦某居。黄某满便上前问秦某居是否认识“神医”,并和她搭讪。这时,潘某娥出现,并称自己认识“神医”,并陪着两人去找“神医”。在路上,潘某娥就以聊家常的方式,套取秦某居的年纪、配偶和子女等家庭详细情况。
当他们走到一个超市后面,就遇到了扮演“神医”的黄某莲。然后潘某娥找借口走开,通过电话把刚才了解到秦某居的家庭情况告诉了黄某莲。“神医”黄某莲一面答应给黄某满治病,一面对秦某居说自己会看人面相,并“算出”她的家庭情况。接着,“神医”又说她家里这几天会有“血光之灾”。
因“神医”所说的家庭情况与自己实际情况相符,秦某居信以为真。“神医”说,只有把家里所有的钱拿出来让其作法,才能帮秦某居化解灾难。
秦某居拿了家里现金5500多元及三个戒指,并装在黑色塑料袋里。而黄某满在附近的超市买了几包榨菜,并用黑色塑料袋包好。“神医”叫两人把黑色塑料袋并排放在一起作法,并趁秦某居不注意,把她和黄某满的两个袋子调包。秦某居回家后打开袋子,方知自己被骗,于是赶紧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