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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拆小区违建 八旬低保老人自掏50元打官司

2013/3/23 来源:龙虎网 作者:佚名 [ ]

记者 刘莉 摄

龙虎网讯(记者冒群)家住秦淮区张家花园的张世英老人今年83岁,因为看不惯小区违建妨碍居民进出,倔强的老人将拆违不力的城管局告上了法庭,打赢了官司。昨日,张世英老人带着胜诉的判决书来到晨报,拉住记者的手说:官司赢了,她却开心不起来,因为违建还是没有拆除,她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拆小区违建,低保老人自掏50元打官司胜诉

“违建还是没有拆!小区居民出行还是跟以前一样不方便。”张世英老人说,她居住的张家花园有4处违法建筑,居民出行很不方便。因为小区周围即将拆迁,为了多向政府要补偿,从去年10月起居民就在一楼扩建,二楼加盖,让本就狭窄的过道更加无法行走。

“我年纪大了,行动不方便,这些违建一盖,把路都挡住了。进进出出的,不方便。”张老太太告诉记者,违建盖起来后,把小区排水的窨井盖都遮挡在房子里了,一旦下雨,水都流不出去,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后,违建仍未拆除。张老太太一气之下,掏出50元诉讼费,将秦淮区城管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城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拆除张家花园5号成片违法建筑。

秦淮区法院对张家花园5号进行了现场勘查”查后,法院认为,张老太太反映的张家花园5号的现实状况属实,依法予以采信。法院认为,城管部门先后组织多人对张家花园5号4处违建进行了3次强制拆除,已履行部分法定职责。但对张老太太反映的一楼有无违法扩建未能予以认定,二楼违建拆除也不彻底,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在合理时间对张家花园5号未拆除部分依法予以定性,并作出相应处理。城管局应继续积极履行其法定职责。

秦淮区法院一审判决,秦淮区城管局在判决生效日起30天内继续履行其法定职责。张老太太缴纳的案件受理费50元,由城管局负担。

城管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拿到一审判决后,张老太太很是高兴,以为这下拆违有望了。但没过多久,她就得知,秦淮区城管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违建定性是规划部门的事,城管无法定性”。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张老太太反映的张家花园5号的现实状况属实,依法予以采信。一审秦淮区法院对案件定性准确,秦淮区城管局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在合理时间对张家花园5号未拆除部分依法予以定性,并作出相应处理。城管局应继续积极履行其法定职责。

今年春节前,南京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拿到二审判决,张老太太开开心心地过了个年,乐呵呵地等着春节后城管来拆违∩张老太太一直等到过了小年,仍未见到有城管来拆违。这下,张老太太在家又坐不住了。

判决后违建仍未拆,八旬老人再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官司都打赢了,怎么违建还是拆不了呢”昨日,张老太太来到晨报,拉着记者的手说,这几天,她天天经过小区的违建,看着心堵,怎么都想不明白:官司赢了,怎么还是没有人管这些违建呢

在晨报法援律师的建议下,张老太太日前向秦淮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我的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已经立案了。”老人表示,小区居民也很痛恨违建,她这么做,居民们很支持∩毕竟现在大多数年轻人工作忙,没有时间跑法院跑政府部门。所以,小区拆违的事,就只有她这个83岁老人出面了。

“只要我还活一天,我就要看着这些违建拆了。”张老太太表示,她希望晨报和小区居民一起监督判决执行,将困扰居民出行的违法建筑彻底拆除。昨日,记者获悉,张老太太的强制执行申请已被秦淮区法院受理。

责任编辑:wal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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