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含辛茹苦地拉扯你们长大成人,如今我老了,你们却弃我于不顾,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三个儿子不愿抚养,八旬程老太一怒之下将他们告上长寿法院。
昨天,长寿法院判决,3个儿子轮流赡养老人,医药费平均承担。
老幺赡养22年闹“罢工”
程老太与丈夫老董育有三子,董峰、董宇、董路(均为化名)。1991年老董因病去世,留下了三间房屋和一些家具。当时程老太已63岁,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收入。三个儿子达成协议,约定三间房屋由三人各自继承一间,三儿子董路继承所有家具和生活用品,程老太自愿跟随董路生活,死后的安葬费也全部由董路一人承担。之后22年,程老太一直跟随董路生活。
近年来,程老太日渐年老,需要人服侍照料。董路觉得自己照顾母亲22年,两个哥哥却从未尽赡养义务,很不公平。他多次要求两个兄长将母亲接过去赡养,但董峰、董宇都以协议有约定为由拒绝赡养。
老大老二仍不同意赡养
今年1月8日,程老太向长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到三个儿子家里轮流居住,轮流赡养。
开庭时,董峰、董宇无论如何都不同意赡养程老太,理由很简单:“根据1992年签订的分家协议,母亲应当由董路赡养,我们在逢年过节以及母亲的生日都看望了她,也给了她金钱和衣物,已尽到了儿子的责任。”
老三董路火了,当即辩驳:“22年来,我一个人照顾母亲的饮食起居,同样是母亲的儿子,你们却对母亲不管不顾、不闻不问,一年只来看她一两次,给个一两百块钱,就把当儿子的义务推得一干二净,还好意思在法官面前说?”
母亲当庭下跪老泪横飞
看着三个儿子相互推诿、指责,程老太既心痛又心寒,竟一下跪在三个儿子面前老泪横飞:“我含辛茹苦地拉扯你们长大成人,如今我老了,你们却弃我不顾,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看了这一幕,法官对董峰、董宇、董路进行了严厉批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文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你们出生之后,父母含辛茹苦将你们抚养成人,对你们有天大的恩情。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妈妈年老体弱,你们几个大男人,有手有脚能劳动,竟然把老人当包袱踢。”
法官的一席话,让董峰等三人都低下了头,但三人始终不愿主动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
昨天,法官做出判决:被告董峰、董宇、董路自2013年4月起轮流赡养原告程老太,每次六个月;程老太的医药费用由三个儿子各承担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