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老人在立遗嘱前,子女都是十分的孝敬。然而在遗嘱公证后,子女却是胆大妄为,不主动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不久前谢老先生曾公证把房子留给儿子,因为儿子与老人争吵老人将遗嘱撕毁,不准儿子继承房产。

事情是在2009年开始的,谢老先生和老伴有一儿一女,老两口与儿子同住,由儿子照顾。谢老先生曾在公证机构做了一份公证遗嘱,老两口百年后一居室的房产由儿子继承、30万元存款由女儿继承。就是因为留给女儿的30万使儿子在半年后得知此事,儿子与父母争吵并说不再赡养老人,谢老先生一气之下将公证遗嘱撕毁,不准儿子继承父母的一分财产。父母相继去世后,谢老先生的儿子为遗产与姐姐争执不下,于是来到司法所咨询。
据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遗嘱等形式,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而公证遗嘱需要以公证的方式撤销,私自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谢老先生虽然撕毁了遗嘱,但是它的法律效力并没有消失,谢老先生的儿子依然可以继承遗产。
谢老先生如果不愿儿子继承应该到相关的机构以公证的方式撤销,私自撕毁并没有解除法律效应。所以在此,希望老人多了解法律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