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这样有着五千年渊源文化的历史古国,一直讲究孝义为先,但随着历史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出现了很多现实的问题,比如房产的争夺,越是经济越发达的地方,这样的问题就越严重,但当房产遇上亲情的时候,该如何抉择呢,
在家庭之内,房子成为重大的家庭财产,拥有房屋产权的老人,往往因家庭财产分配成为受冲击最大的群体。一屋之内,家庭离心,伦理动摇,道德丧失,因儿女觊觎产权使老人的情感与权益受到侵袭。人至暮年,神疲力衰,却要经受亲情变故,又极有可能面对老无立锥之地的风险,这正是人情之所不堪与养老之所不堪――老人房产之变故,不能不以大事慎重对待。
下面一个真实的故事希望能给你一点启示。
北京的张老先生原打算把自住房留给车祸致残的小儿子,并告诉了长子,不料事后突然有人上门,自称是房主。原来长子已偷偷将房子卖了,张老先生气急之下,连打三个官司,将长子与当地房管部门分别告上法庭,这才讨回了房屋产权。

据法院调研,老人与子女间涉房纠纷主要集中在5种情形:
一、父母一方离世后,子女与丧偶老人争房。当住宅临近拆迁时,子女通常希望分得去世一方老人的房产份额以获取拆迁补偿,从而起诉丧偶老人要求继承房产;
二、子女借住老人房屋,老人与占房子女发生纠纷;
三、子女通过隐瞒、诱骗等手段,拿到父母的房产证、身份证,骗取中介、买房者的信任,出卖父母名下的房产;
四、老人以子女名义办理贷款手续购房后与子女发生所有权纠纷;
五、老人为获得子女赡养将房产赠与子女,但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发生纠纷。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这些纠纷多是在房产升值的巨大利益下,子女以亲情与家庭为屏蔽,公开侵犯老人正当权益。而从刑法精神来看,亲属间的侵犯财产行为一般不以犯罪处理;从刑法原则上看,法无明文规定亦不为罪。因此,要充分保障老人权益,除完善法律救济手段外,老人也应提高防范意识,保留经济往来的必须凭证。从子女来说,则必须在重大利益面前,保持尊老孝亲的基本道德。
现在养老的方式越来越多,而对于老人来说养老方式最普遍的就是以房养老,老人不该一味地忍其吞声,为了保护亲情反而被亲情索伤害,最后导致流离失所,应该勇于通过法律途径救济自己的权利,这是底线,也是维护一家和睦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