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上门讨要房产被儿媳打落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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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系刘某的公公,刘某居住的位于甘州区东街一套楼房为方某一人所有。自2000年11月起,该楼房就由刘某夫妇居住使用,方某租住甘州区一处平房。2009年4月7日,方某将儿子诉至甘州区法院要求儿子返还自己的楼房。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方某的儿子返还方某该套住房。判决生效后,方某的儿子离家出走,方某多次找儿媳刘某要求返还房屋未果。今年5月16日早上7时许,方某再次找到刘某,双方发生撕扯,刘某将方某一颗牙齿打落在地。日前,甘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儿媳刘某赔偿公公方某医疗费19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