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拘留所收押了一名因非法使用警用标志的违法人员。

“事发前天,因盗窃留所服刑的董青(化名)于12月2日刚被东胜看守所释放。”东胜区公安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道。
“警服”之疑
2012年初,董青在某工地打工期间,因盗窃笔记本电脑,被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对于董青来说这天他足足等了11个月,可是谁能想到,一片孝心却让老人再陷囹圄。
据了解,12月2日,在山西打工的董青的儿子一大早就来到看守所接他回家,刚被释放的董青怀里捧着一张释放证明书终于看到了自己的亲人并一起去东胜区长途汽车站坐车回家。
“执勤民警发现一名男子上身穿着执勤服佩戴三级警司警衔,下身却穿着一条棕色便服裤子。该男子进站时,执勤民警感到事有蹊跷,于是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东胜区公安分局进行询问。”东胜长途汽车站执勤民警小张说,“经查,其子在来东胜看守所接他回家途中遇见有人出售警服,觉得穿着保暖,便给自己的父亲购买了一件警服冬执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