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突出收益,隐瞒风险”已成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潜规则,市民购买须谨慎,不能光看宣传页
本报讯郑州市民陈大爷日前向本报反映说,他去银行存款时,因经不住业务经理游说,购买了一些理财产品,回家后,他发现业务经理并没有把理财产品的风险完全告诉他,导致他理解错误,之后他找到银行退款,却遭到拒绝。
80多岁的陈大爷今年2月份到某银行信息大厦支行存钱,当陈大爷表达存款意向后,一位姓陈的经理热情接待了他,并告诉他如今存款利率低,货币贬值快,所以在银行存钱很不合算,不如购买理财产品保值。之后,该经理就给陈大爷推荐了一种理财产品,说风险小,收益快,销量很好。禁不住高息诱惑,陈大爷把40万元养老钱全部购买成证券基金。
回到家后,陈大爷感觉很不踏实,一是自己对证券基金一窍不通,银行经理说不会赔,但万一赔了呢?二是当时购买太匆忙,也没给孩子们打电话问问。毕竟40万元不是小数目,想到这,陈大爷忙翻出陈经理给他的单子,这才发现单子上赫然写着“我行仅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任何风险”的字样。
越想越后悔的陈大爷马上到银行要求退款,几经交涉,银行最终退还他39万元钱,对于剩余的1万元,银行死活不退。
针对此事,记者电话联系了某银行信息大厦支行,该行一名姓张的负责人表示,因为当初给陈大爷办理业务的经理调走了,目前其他工作人员不了解情况,因此无法立即解决此事,但他会尽快和保险公司沟通。之后,记者也向郑州市经八路工商所和省消协反映了此事,双方都表示,陈大爷前往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这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应该属于消法调节范畴,他们会联系陈大爷作进一步的情况了解。
12月10日,记者来到纬五路某银行询问理财产品业务,该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普通理财产品有一个月的、两个月的、三个月的,还有半年的,时间不同,收益率不同,“但都不如股票型基金收益高,利息可以达到15%,而且息涨随涨,买的人很多。”“那这是你们自己的理财产品吗?有没有风险?”记者问。“不,我们银行只是代理销售,至于风险嘛,目前我接触的还没有一例亏损的。”这名工作人员说。而在花园路农业路交叉口附近某银行,业务经理也给记者推荐了一个40天的理财产品,“预计收益率5.6%,没有一点风险,和定期存款一样,到期后本息可以一起取出。”
但大学教授认为,理财产品回报越高,风险越大,高回报而零风险的事情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理财产品也不允许宣传保本的,因为只有第三方提供担保才能真正做到保本,这是银监会明令禁止的。”刘教授同时指出,银行工作人员在向客户推销理财产品时,不仅要介绍产品的收益,而且要介绍产品的风险,购买什么样的产品,应该让消费者自己选择,而消费者也应该谨慎购买,不能只看宣传页,要多研究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