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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女真情”现实版在宝丰真实上演!因为检察官的介入,让失去儿子的七旬老汉少得赔偿金1万元。同样因为检察官的所作所为,让少拿1万元赔偿的老汉非但不记恨,反而还把这位女检察官当成了亲闺女看待。
是什么让失去亲人的老汉与这位女检察官结缘,他们中间究竟发生了怎样的真情故事?记者为您讲述一个现实版的“假女真情”故事。
一场车祸引发一场官司
2011年1月13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宝丰县闹店镇西牛庄村村民张路的儿子小张,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虽经全力抢救,还是不幸离开人世。
78岁的张路老人一生共养育了两儿两女,出车祸是其中一个儿子。小张的离世,除了撇下年事已高的张路老两口,还留下了年轻的妻子和4岁的儿子。处理完后事后,小张的赔偿款问题也摆在了张路面前。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受农村传统思想影响,在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时,张路老人表示自己只有两个儿子,法院也采信了这一说法。
按照老人有两个儿子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路等被抚养人生活费55230元。
然而,保险公司却了解到,张路共有4个子女,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应该按4人计算而不应该按两人计算。这样以来,法院多计算出1.1万余元。保险公司遂向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
一个检察官让老人“少得”1万元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申请后,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谷英格承办此案,并开始与张路老人接触。
谷英格审查认为,该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符合提请抗诉的条件,处理起来并不棘手,但是案件处理可能引事系列问题:如,案件发回重审改判后,张路一家将损失1万余元;检察机关的抗诉可能对这个刚刚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惨家庭造成精神上的“二次伤害”……
面对样的案件,面对这样的家庭,是采用简单、生硬的法律规定一抗了之,还是片面的站在被害人的立场视错误的判决而不予纠正?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谷英格异常纠结。
“再纠结,也得办案,不光把案办好,还应让当事双方满意,经得起检验。”谷英格自我加压,暗下决心。
按规定,作为民事申诉案件,向被申诉人送达相关手续,通常采取邮寄形式,但对于本案,谷英格决定特事特办,直接送达。
买了些水果、牛奶等“礼物”,谷英格来到了张家。尽管考虑到张家的感受特意没开警车,但张家人对谷英格的到来虽不十分抵触,但也不温不火。整个谈话期间,张路老人几乎没说一句话。
细心的谷英格注意到,张家为将来的赔偿款能否顺利拿到手 “发愁”,他们不知道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谷英格充当起“律师”,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特别告知申请强制执行是受时间限制的。明白了这么多“条条框框”,张路的老伴感概道:“要不是这闺女咱还不知道咋办呢。”
第二天,谷英格再次来到张家。“要知道,少拿1万元赔偿,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人,特别是刚失去亲人的老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法律就是法律,来不得半点马虎。”回想起第二次走访可能面临的压力,谷英格记忆犹新。
谷英格首先以几个孩子为话题唠起家常。本以为张路老人会情绪激动,没想到他却说:“你这闺女不赖,俺相信法律,也相信你。按照你的说法,这1万多元钱俺得了心里也不舒坦。”老人的这句话,让谷英格感动的眼含泪水。她深切的感受到老人的宽厚、大度、朴实。
第三次去,问问保险金是否执行到位。
第四次去,看看老人过冬还缺点啥。
第五次去,给该村村委会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规范用章制度,并应邀给村委会委员作普法讲座。
在了解到张家家庭比较困难,谷英格又让人捎来了300元钱。
……
后来,在谷英格积极与法院和保险公司协调下,兼顾张路家庭困难的情况,最终达成了让当事人双方都满意的赔偿事项,调解结案。张路老人也拿到了赔偿款。
一场官司促成一对“父女”
谷英格耐心扎实的办案作风,深深打动着张路老人;谷英格先后十余次来到张家,嘘寒问暖,真挚关爱,深深感动着老人。老人非但不记恨让自己少得1万元赔偿款的谷英格,反而从心里把她当作亲闺女看待。
“车祸让俺失去了儿子,打官司让俺又多了一位检察官闺女。”张路老人逢人便说
今年9月,张路老人的老伴儿因病去世。老人让儿媳带着自己来到宝丰检察院,一定要见谷英格。
“闺女,您母(方言:这里指张路的老伴)前两天走了,俺刚处理完后事。俺不想给你打电话说这事儿,俺要亲口来给你说一声……”看着老人憔悴的面庞,想想老人在失去伴其大半生的老伴后不久仍坚持见自己的执着,谷英格心里一酸,泪水在眼里打转:“老人真的把自己当亲闺女了!”
12月3日中午,谷英格又一次来到了老人的家。见到谷英格,张路格外舒畅:“过几天我过生日,到时候几个闺女儿都回来,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一起见见面,说说话,我想让你也回来。”
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儿媳说:“姐,咱伯絮叨好几次了,还说让我带他到县城找你呢,我说你老忙。”
谷英格连忙摆手:“不忙,不忙,到时候哪怕有天大的事我也一定来。”说着在自己的手机备忘录上记下“老伯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