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老人卧病在床,3个儿子不履行抚养义务,为让老人老有所养,10月21日,法官上门为卧榻在床的老人办理立案手续,并全额缓交了诉讼费。

12月20日,一名男子来到自流井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称要为其母亲起诉。经了解,起诉人江婆婆现年90岁,现居住在其女儿家中,老人患有骨质增生、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卧病在床,需要长期服药,但她每月仅有150元低保金,根本不足以支付药费。
今年6月,经江婆婆户籍地村民委员会主持,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了由五个子女从大到小按月轮换赡养老人的协议,现因有3个儿子既未履行协议也未履行赡养义务,致老人起诉来院,要求五个子女每月支付生活费、医疗费200元。
为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江婆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自流井区法院立决定上门立案服务。12月21日上午,立案庭法官冒着寒风到江婆婆女儿家中,核实相关情况后,向江婆婆耐心讲解了立案的相关程序,告知了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等提示后,当场为江婆婆办理了立案手续,并根据江婆婆提出的缓交诉讼费申请和相关材料,全额缓交了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