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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多岁的儿子有几套房子,却要“窝”在八旬老母亲家,双方矛盾不断,无奈老母亲一纸诉状告儿子,请儿子搬家;九旬母亲进养老院养老,房子、存折都交给七旬儿子管理,儿子却将母亲存款挪作他用……最近,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受理了几起“老啃老”案件。几起案件最终都以调解结案,几位母亲赢了官司。可官司赢了,亲人之间撕裂的亲情却无法弥合。这一现象折射出什么样的社会问题?
“老啃老“之故事
【故事1】
儿有房却“窝”居母亲家
母亲请儿子“挪窝”
今年80岁的刘老太,人生进入暮年,却扯上了官司,当了回原告。她要告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小儿子阿强。不为别的,她就是想请阿强一家搬走,还清净给自己。
刘老太有3个孩子,几年前老伴去世,给她留下近30万存款和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因刘老太年纪大了,退休金不高,又身患多种疾病,老伴去世前留下遗嘱,将所有存款留给她用。
看到母亲年纪大了,60岁的小儿子阿强一家便与她生活在一起。刘老太也非常信赖小儿媳妇,便放心将存折交给儿媳妇保管。刘老太说,2009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小儿媳妇未经她的同意,将存折里的巨额存款挪作他用,因此双方发生争执。
刘老太说,虽然小儿媳妇还了钱,可平时生活上产生的矛盾却越来越多。刘老太受不了刺激的味道,小儿媳妇却经常爆炒辣椒,搞得刘老太只能出门躲避。刘老太在睡觉,儿媳妇用力踏地板。后来他们只好分灶吃饭。此后,儿媳妇经常“霸占”厨房做饭,导致刘老太饿肚子。儿子、儿媳这么对她,让刘老太感到很伤心。
小儿子和媳妇在南宁有3套房产,因为双方相处困难,刘老太希望他们能独立居住,可两口子却不同意。无奈,今年5月,刘老太将阿强推上被告席,请他们一家“挪窝”。
对母亲的抱怨,阿强夫妇感觉很委屈。他们认为自己很尽心照顾母亲,是刘老太自己性格太古怪,很难伺候。刘老太每次生病住院,都是他们照顾。至于分灶吃饭,是刘老太自己说她要少吃多餐。阿强认为,父亲留下的房子自己也有份,房子应该归他,母亲可以居住至终老。
【调解】主办法官认为双方是亲人,有调解基础,建议双方各退一步,冷静处理家庭纠纷。最后,在主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母子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刘老太享有房屋所有权,并补偿阿强10万元房屋补偿款,阿强一家于9月30日前搬家。
【结果】阿强拿到补偿款后,至今也不肯搬家。
【故事2】
15万养老金被挪用
九旬老太打官司讨要
92岁的金老太也同儿子打起了官司。
金老太有一子两女3个孩子,老伴已经过世,金老太自己有一套房产。2001年至2008年,金老太一直一个人生活。身体状态不好时,老人便住进养老院一段时间。2008年5月,子女感觉金老太一人生活太孤单,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也不太放心。大家一商量,就由儿子阿军一家搬来与老人同住。老太一本15万元存款的存折也交给阿军保管。
2011年,金老太身体越来越差,只能进养老院由专人照顾。当两个女儿准备给金老太交住院费时,这才发现母亲存折里的存款被阿军领走。而且,金老太的房子被阿军出租,房租也被阿军占为己有。随后,阿军还了4万元给母亲。
那么多养老钱就这么没了,两个女儿决定为母亲讨个公道。今年2月,两姐妹和母亲一起将年近70的阿军告上法院,要求阿军归还11万养老金,而且要将金老太的房子收回。
【调解】法庭上,姐弟间相互指责对方不赡养母亲。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扣除阿军照顾母亲3年的生活费,阿军还要归还7万给金老太,金老太的房子也归老人自己管理。
【结果】阿军虽然还了钱,可他对母亲告自己很生气,并表示再也不会去看望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