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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岁的年龄,应该在家颐养天年了。可有这样一位,他不但不愿意在家,还到公交车上去扒窃。记者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获悉,75岁的周某,在公交车上因偷10元钱,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事发当日,75岁的周某来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东门红山宾馆门前的阜新市8路公交站点,趁着人多,周某将手伸向了一名乘客的裤兜。
当周某从那名男子的裤兜里把手拿出来时,只看到了一张10元钱,心里这个恨:穷鬼才10块钱!
周某刚要把这10元放入自己的裤兜时,一只大手将周某的手抓得死死的:“放手!”“干什么呀?”周某好像委屈地说。
“干什么?那位先生,你的钱被偷了?”男子一边抓住周某的手一边问前边正在上车的先生。那位先生一摸裤兜,真的是什么也没有了。
原来,这名抓住周某的男子是阜新市公安局的侦查员,专门在几个公交站点抓扒窃现行的。
法院经审理,判处周某犯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