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回家看看”入法后首个团圆节,川南四城几多老人遭遇“寂寞中秋”?而在自贡市高新区的一家养老服务中心,19名老人和子女将服务中心挤得满满当当,他们一起度过了一个平淡却又有意义中秋佳节。
现场
中秋佳节19名老人迎来子女看望
昨日,在金海社区的一间90多平方米的公寓里,94岁的王婆婆精神矍铄,因为她的孙女要在今天来看望她。
王婆婆的儿子一家住在广东深圳,平常只有春节才会回家。“我的大哥已经70多岁了,自己都需要人照顾,二哥也早就去世了。”王婆婆的小儿子已经51岁了,仍在深圳做生意,中秋节只能让女儿王玲去看望老人。
“我是她最小的一个孙女,小时候都是跟着她长大的,婆婆也最疼我了。”见面后,王玲坐在老人身边,一边削水果,一边和老人拉家常。今年26岁的王玲告诉记者,自己每天要工作还要带小孩,平常隔1个月就会看望老人,因为老人晕车,“所以无法接她到处走动”。
而今年54岁的李凤祥则是带伤来看母亲。她手上缠着绷带,提着月饼和自己制作的酱肉坐在母亲的身旁。她的母亲刘婆婆已经76岁,患有老年痴呆。她根本认不出眼前的女儿,拉着她的手一个劲儿地喊“姐”,并从床底拿出水果让女儿吃。
“我也很不舍得,但没办法……”李凤祥说,以前都是自己在家里照顾母亲,今年手臂骨折后才将他送到了养老服务站。和老人坐了两个小时后,李凤祥要回家,老人却拉着她不让走,李凤祥只得说,自己要去医院输液,回去晚了会耽误治疗。
心声
只要有心工作忙都是借口
“子女们平时工作忙,很多人都是交住宿费的时候才看一次老人。”养老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周兴容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平时老人们想子女的时候就会“缠着”她,让她打电话,希望子女来看他们。“如果不是很急的事,子女们一般都不会过来,因为挪不开时间。”周兴容说。
“老人们虽然每天在公寓打麻将、看电视或者出去散散步,但是他们很需要子女陪伴。”周兴容说,刚刚住进来70多岁的裴婆婆从档案局退休后,由于抑郁被送到自贡市五医院治疗。“刚开始送进来的时候,她的精神状态很差,我还要抱着她睡,陪她讲故事。”周兴容说,陪伴几次之后,老人的精神面貌转好了,食欲也好了很多。
家住自贡市灯杆坝的李凤祥,已经是养老服务站的常客了。“只要有心,每天都应该是节日。”李女士笑着说,工作忙其实都是借口。“看望一次老人哪怕用20多分钟,他们一周的心情都会不一样,每周都有个盼头。”新闻链接
泸州一母亲状告女儿不探母
今年7月,本报曾报道了79岁的泸州市民周婆婆,因为6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大女儿赵敏(化名)了。一怒之下,将女儿告上法庭。 最后女儿对79岁的老人表达了歉意。案件最终庭上和解。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之后,四川、山东、江苏等地均出现了老年人状告子女精神赡养的案件。而事实证明,精神赡养出自于亲情,属于道德上的义务,法律约束很难奏效。
业内专家表示,“常回家看看”不仅要靠个人自觉和法律约束,政府和社会也应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让子女能够回得了家。相关部门在不断在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的同时,还应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度,让更多的老人能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不至于与社会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