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高龄老人津贴6日起申报
本地户籍2014年80周岁及以上老人均可申报,8月 20日截止
2014年高龄老人津贴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记者昨日上午从三亚市民政局获悉,申报将于7月6日起至8月20日截止。凡具有三亚户籍、于2014年跨入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申报。已享受高龄老人津贴、于2014年跨入100周岁的老年人,需要重新进行申报。
申请高龄老人津贴时,申报人须提供老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附复印件)、老人1寸近期免冠红底相片2张;已开设海南省财政惠民“一卡通”账户的老人,还须附本人“一卡通”存折复印件。此外,申报人还可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手续,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高龄老人津贴对不同年龄层的申报对象有具体的要求。凡于2014年跨入80周岁(指193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老人,或已年过80周岁(指193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但尚未进行过申报登记的老人,均可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申报,填写《三亚市长寿补助金申报登记表》。
若申报人的户籍所在地与常居住地不一致,须出具常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及联系方式;若申报人的无身份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信息证明。
原已领取高龄老人津贴且于2014年跨入100周岁(指1914年1月至12月出生)的老人,需重新进行申报,填写《海南省长寿补助金申报登记表》。其他已领取高龄老人津贴的老人,无需再进行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高龄老人,其津贴待遇水平将根据三亚经济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进行调整,并按年龄实行分档发放。2013年,我市高龄老人津贴标准分别为: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20元高龄老人津贴;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20元高龄老人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620元高龄老人津贴(含省财政补助每人每月300元)。
据介绍,对于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的人员,将实行动态管理。镇政府(区管委会)每月都将进行健在情况确定,并将确认结果报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