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因邻居家的鸭吃了自家的菜,他竟大打出手。法院判决赔偿伤者3200元钱,他拒不赔偿。4月2日,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村民王奇被法院处以15日拘留。
“李力,你管好你屋头的鸭子,把我家的菜都吃了。”去年7月,王奇找李力讨说法。“它一个畜生,吃了就吃了嘛。”李力毫不在意。三言两语之后,王奇和李力争执起来。趁李力不注意,王奇一拳打在李力的头上,李力晕倒在地。
去年12月,李力将67岁的王奇告上法院,要求王奇支付医药费。永川法院判决王奇支付李力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3200元。判决生效后,王奇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今年2月,李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调查,王奇有摩托车驾驶证、副食品商店经营资格证等执照。“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赔偿,法院是可以判处司法拘留的。”
4月2日,永川法院合议庭最终决定,王奇将人打伤,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态度恶劣,判处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