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跟车抢,车不让人,交通事故几率就提高,这样较劲,原是为了‘快’,发生意想不到的事后,还影响别人,得不偿失。”昨天,年近八旬的王万清老人,给记者打来电话,希望能争做文明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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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报征集西安市民文明出行公约,王万清老人想说说自己的心里话,他提了两点:“我认为,每一条交规,都是鲜血写成,是从无数的事故中得到的经验教训,每人都必须遵守。事故发生才知道应该遵守就晚了,耽误了自己的时间,看病花钱不说,还是自己受疼受苦,其他被耽误时间的人,也会反感,这是增加个人和社会的负担。有人认为老生长谈,可为啥年年宣传,就是有一些人不接受教训?这是人的劣根性,也跟人的素质相关。而很多事故恰恰就因为行人无所顾忌乱闯灯造成。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想劝大家,不是只有开车的人应遵守交规,行人更要学,不只是从脑子过一遍,而要从身体力行中体现,不要做让人反感的人,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另外,有一些不那么在意交规的朋友,作为媒体能否做到长期曝光不文明行为,谁不自觉,就让社会监督来帮他们形成文明意识。一个人在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自己看不到,他的同事、朋友总会看见,时间长了,他也不好意思吧。久而久之,我想会慢慢提高文明意识的。”对于文明出行的好处,王万清说:“事故少了,矛盾也会少;相应的,经济损失就会少,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宝贵的,没必要浪费在制造事故上面。总的一句话,大环境文明了,给个人带来的就是省时、省钱、省事。”
本报记者晁阳陈宛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