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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佟宇)一场事故,两方说法。一方说自己好心相助遇到“碰瓷”,一方说老人被汽车所撞要求负责医疗费。
双方各不相让,一个月来分别在事发地拉起横幅寻找各自的目击者。
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合义巷一旁广场上的一红一白俩条幅非常醒目。
白色条幅上写:“2013年2月26日下午1时左右,我父亲,60多岁老人被一辆黑色本田辽AJ992V轿车撞倒,有目击者请为我们百姓伸张正义,出来作证……”
而不到10米远的红色条幅上则写着:“我是辽AJ992V车主,2013年2月26日在这路过,一老头因为躲车上台阶没上去给脚扭伤,我媳妇好心下车扶他起来,这就说我车给他撞的……希望有好心人看到当日一幕,勇敢站出来,还好人一个公道。”
小区旁门市店营业者均表示当日没看到事发经过,而且小区没有监控设备。
车主:裤子上的痕迹是他自己蹭的
昨日,车主苏先生称,当天自己的爱人开车经过此处,看到前方有一名老人随即鸣笛提醒。老人想上到一旁的台阶上,结果一着急滑倒了。苏先生的爱人下车去扶老人,而老人则扑向汽车,称汽车撞到了自己。
随后双方家属和交警都到了现场,老人被送往医院治疗。
由于老人家属不同意“老人自己扭伤”的说法,事故责任成了争论焦点,双方在现场拉起横幅,各自寻找目击者。
苏先生告诉记者,交警鉴定报告上说老人裤子上的痕迹和车轮吻合,“那是他自己往我车上蹭的。”
苏先生表示,“现在已经找到几个目击者了。”
老人家属:骨折是被车碾轧造成的
昨日17时,记者见到老人家属。
伤者陈绍明老人的女儿陈女士表示,老人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还要进行二次手术,已花费了4万多元的医疗费。”
“我爸被人家说是‘碰瓷’后一直赌气,血压时高时低。”陈女士表示。
陈女士出示了两份报告,刑警鉴定写道:号牌为辽AJ992V轿车的右前轮轮胎可以形成陈绍明裤子上左小腿后侧的轮胎痕迹。另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中写明:陈绍明左足多发骨折及跖跗关节脱位系在外力作为下跌倒后并挤迫、卡压所至。
“扭伤能扭骨折吗?这分明就是被车碾轧造成的。”陈女士说。
目前双方都在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