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潜伏在夜间的杀手疾病课堂

[街谈]广州九成老人未立遗嘱的背后

2013/3/24 来源:凤凰 作者:佚名 [ ]

见过亲兄弟因为分家产反目成仇大打出手的吗?相信只要生活在中国,找这样的例子不难。我就亲眼见过父亲过世还未下葬,兄弟已在灵前发生肢体冲突的事情。至于骨肉至亲背后“隔空对骂”,互指“财迷心窍”的,更是不胜枚举———现代社会,对簿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要想解决这样源远流长的问题,其实也不是很难。老人家立个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问题几乎就可以解决了。可是媒体报道说,广州九成老人未立遗嘱(昨日《广州日报》)。

可见,中国不仅是个法制法律观念淡薄的社会,更不喜欢活人立遗嘱这样的东西。不爱立遗嘱,一来觉得,好好的一个大活人,说什么死啊!二是认为,至亲骨肉嘛,和谐多好,立遗嘱,多伤感情多难看!因此每每遇到这些事情,能拖就拖,大家都哼哼哈哈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把担心和不满窝在心里。直到有一天,老人家想来安排却已不能,兄弟姐妹们为了财产再也和谐不下去。担心和不满瞬间爆发,烦人的纠纷就此产生。

如此看来,为了营造表面的家庭家族和谐,将负面的情绪压抑起来,终究还是要惹祸的。那些把权益和利害,寄托于不可言传的“人情”,很不可靠。倒不如从一开始就真正“亲兄弟,明算账”,一五一十,清楚无误。说白了,需要的就是一种契约观念,要的是一种法律观念。

现代社会,人人平等,大多数人都是“移民”,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就遗产来说,过去无非就是埋在地下的银子和祖传的房屋。现在呢,存款和银行联系以来,好复杂;房子和房产证结合一起,更不简单;倘若还有股票证券什么的,那就更麻烦。一旦出现纠纷,既无亲族决断,也无乡绅调解。就是到了法院,没有遗嘱,也只好按照法律条文,生搬硬套地给你分配———结果口服心不服的例子也所在多有。

所以有专业人士建议,不仅要有遗嘱意识,而且还要有很强的法律观念。比如,不能如某些老人一样,和大儿子同住立个遗嘱;后来与小儿子同住,再立个遗嘱;都只有亲友眼见为实,并无律师之法律见证。这样还会引起纠纷。更有律师建议,立了有法律效力的遗嘱,还要保密,不能让子女知道,否则人还未死,就因为分配利益方案,而造成纠纷———这和清朝皇帝立了继位者,怕他受人嫉妒陷害,把立继位者的文书,高高藏于某个“正大光明”牌匾之后的道理,是一样的。

当然除去这些细节不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法律观念,依靠清晰无误的遗嘱———一种契约,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而不是依靠那不可捉摸的人情、为人、骨肉和谐。

其实非但遗产问题如此,放大一点说,现代社会中更多更大的问题也是要依靠真正的法律。中国人习惯把希望寄托在清官、能员乃至侠客的身上,但要知道在现代社会,更可靠的,实在是真正的法治,公正的法律———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乃是保证子女没有纠纷的最大保障,道理是一样的。

责任编辑:建军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香河老人留给世界的人体之谜

    香河老人留给世界的人体之谜

    吃素念佛,享年88岁,1992年往生的周凤臣老居士肉身不腐的事,已传遍了整个北京城。《新民晚报》、《人民公安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传媒均对此作了报导。1994年10月3日,中国佛学院一行14名学僧,专程去河北省香河县瞻仰了周老居士的肉身。[详情]
  • 56年的爱情,6000步的长度—爱情天梯

    56年的爱情,6000步的长度—爱情天梯

    上世纪50年代,20岁的重庆江津中山古镇农家青年刘国江爱上了大他10岁的“俏寡妇”徐朝清。为了躲避世人的流言,他们携手私奔至深山老林。为让徐朝清出行安全,刘国江一辈子都忙着在悬崖峭壁上凿石梯通向外界,如今已有6000多级,被称为“爱情天梯”。[详情]

养生节目

进入>>

关于中华养老网

养老产业招商

城市产业招商

联系我们 |刊登广告 |平台介绍 |关于我们 |豁免条款 |招聘信息 |隐私保护 |版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