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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两位老人乘公交因座位起争执,67岁的胡某在冲突中突发疾病,经救治无效去世,52岁的田某也于10日后病逝。事后,胡某的家属将襄阳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赔26万余元。5日,该市樊城区法院一审宣判,驳回了诉讼请求。(3月9日《楚天都市报》)
公汽上因座位而产生的争执不鲜见,在这些争执中老人成为主角的不在少数。今年2月,西安两名老人因座位而互殴;今年1月,郴州两名老人为座位拿老年证比年龄;去年12月,青岛老人与孕妇争座位;去年10月,广州地铁老人为争座对年轻人大打出手……类似的个案不胜枚举。同时,因为老年人特殊的身体状况,“争座死”也非孤例,2011年10月南京两名老人争座发生争执,一位老人昏厥抢救无效而死亡。
表面上看,老年人为一个座位大动肝火,或是个性使然,因为这跟老年人本该有的豁达大相径庭。但往深处分析,老人抢座屡屡见诸报端,甚至引发矛盾诱发事故酿成悲剧,某种程度上也是他们对弱势地位自危的一种心理反弹,不能说这不是一种软弱的社会心态。
事实上,老年人身体机能迅速衰退,导致社会生活相应地出现困难,但老年人社会交往与社会地位的诉求并未随之降低。然而,反观我们的社会,老年人边缘化的趋势比较明显,空巢老人等现象普遍,老人心灵缺少温暖,在公共消费与公共服务领域,老年人的权益也难以得到很好的尊重与保障。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徘徊在诉求与现实之间,老年人心灵的荒芜,带来了心态沙漠化,此时,仅仅靠自身的道德认知,就很难约束自身行为的变形。而公汽是通常比较密集的人际接触场所,容易让人心烦失控。
实质上讲,老人争座与老人做裸模、以及百万悬赏找狗一样,都承载着权益的渴求。从这个角度来看,老人“争座死”,我们的家庭、社会和每一个成员都有责任,我们要扪心自问,我们是否从方方面面给予了老人们足够的关爱,让他们变得从容与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