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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后老人自首带她回家,称其间曾多次劝女孩回家
据江淮晨报报道,女孩小梅与养父母关系不好,借住在她家里的一位拾破烂的老人见她可怜,经常买些零食哄她开心。相处两年后,8岁的女孩求对方带自己走。老人百般劝阻却无济于事,只好带她远走漂泊。10年光阴逝去,女孩成年后,老人自首并带孩子回家。
放学后8岁女孩失踪
1995年8月,万良将第四个孩子抱送给膝下无子的哥哥万庆抚养,取名小梅。
2003年5月15日一大早,8岁的小梅像往常一样去上学。但中午放学时,万庆夫妇却未看到孩子回家。虽然到处寻找,还是没找到。寻找过程中,夫妇俩发现借住在自己家收破烂的丁明连同他新买的三轮车也不见了。万庆的爱人当即认为是他将孩子拐走了。
夫妇俩介绍,这个丁明是江苏睢宁县人,50多岁,常年在外以收破烂为生。2001年到附近来收废品,当初以每个月40元的价格,租住在他们家。
有一次,万庆的爱人在打小梅时,丁明上前制止并要求买走小梅。万庆的爱人当时还开玩笑说要对方出一万块钱,因为暂时没钱丁明只能作罢。
曾带着孩子在老家出现过
接到报警后,辖区黄湾派出所当即展开调查,并驱车前往丁明的老家江苏省睢宁县。因丁明常年在外,并无固定住所,民警一时也毫无办法。
2011年2月16日,案子移交到板桥责任区刑警队主办。民警先后十余次前往睢宁,最终于2月21日确定了丁明的老家。
在丁明老家,当地有群众反映称,多年前的一个5月,曾看到丁明骑着三轮车回来过,当时车上有一名小女孩。
据群众回忆,丁明一回来就问有没有警察来找过他,当时还有居民开玩笑说,警察一小时前刚走。一听到这话,丁明连家门都没进,就带着孩子走了。
之后丁明又带着孩子回来几次,但都比较匆忙。
女孩说是“自愿”的
今年2月23日,睢宁县警方称,当地有群众已与丁明取得联系,警方随即安排该群众与其保持联系,敦促其投案。2月28日,丁明带着已18岁的小梅向睢宁警方投案。
凤阳警方当即赶了过去。丁明见到民警主动说出了投案原因。他说,“我知道你们一直在找我,今天就是主动来反映情况和自首的。”
在询问时,小梅说自己是“自愿”的。小梅说,她小时与养父母关系一直不好,而住在她家的丁明却经常买些零食给她,还给她零花钱。见丁明每天劳累,小梅就经常上前帮忙。
经过两年多的相处,两人自觉同病相怜。其间,小梅说自己经常去丁明的屋里要求他带自己走,称宁愿跟他去要饭也不愿意在家呆着。
一直在劝,可女孩不愿回家
根据警方问询的情况,2003年5月15日一早,丁明骑车去捡破烂时,小梅背着书包从后面追来,再次要他带自己走。看着可怜的小梅,加上自己没有孩子,虽明知这样做违法,丁明还是将小梅抱上车,沿着小路向老家驶去。
因听邻居说警察来过,丁明就一直带着小梅四处漂泊以捡破烂为生。小梅向警方说,在外漂泊时,丁明曾多次让她回家看望养父母或打电话联系,但她都不愿意。等自己长大后,丁明说要送自己回凤阳,小梅告诉他,若再让自己回家就“离家”出走,让谁都找不到她。
民警询问小梅愿意在哪里生活时,小梅说不愿意回凤阳。因为丁明年事已高身体很差,加上有肺气肿等多种疾病,想留在老人身边照顾他。
3月7日下午,记者从凤阳警方了解到,因考虑到丁明投案后患有严重疾病,警方已对其进行了取保候审,目前案子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另外,经过多方劝说,小梅也答应将于近日回凤阳老家看望自己的养父母。(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孟庆超、吴如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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