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将得到政府的鼓励和扶持。符合条件的,每张床位最高可获上万元补贴。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民政局获悉,《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将从今天开始执行,有效期五年。
政策所鼓励和扶持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也称民办养老机构,是指由政府机构以外的法人、公民个人以及其它社会组织利用非国有资产,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举办的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护理、托管、医疗等服务的机构,包括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等。
民办养老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兴办者可自愿选择定位。对不同性质的民办养老机构,政府将分别给予相关的扶持优惠政策。
民办养老机构可享四大类补贴
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经费补助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特定服务对象补贴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