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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江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市区兴办社会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由原来的每张补贴2000元按照公寓型和护理型分别提高至每张补贴4000元和5000元;对市区社会养老机构收住镇江籍60岁以上老人运行补贴由60元/月?人,调整为自理类60元/月?人、介助类(半失能)80元/月?人、介护类(失能)100元/月?人。
镇江市市区从2004开始实行了对兴办社会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当时的补贴标准为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发展,2008年将补贴调整至2000元。本次提高社会养老机构补贴标准将惠及镇江市所有兴办的社会养老机构和现有运行的20家养老机构,对于提升该市养老机构的档次,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规范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将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