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2年全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6%,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居民医保参保情况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
2012年居民医保实施了一些新政策,主要包括被征地人员和土地流转人员可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民医保,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政府全额补助对象的范围扩大,个人缴费部分可从亲属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中转出,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付比例降低,转外地就医的个人先自付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在待遇享受期内可领取生育医疗费补助等,上述调整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城镇居民的医保待遇,更加方便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使城镇居民参保意愿进一步增强。特别是2012年9月实施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后,随着全市居民医保的政策统一和居民医保就医结算“一卡通”的即将推行,制度的吸引力得到进一步提高。2012年全市共有103.11万名各类人员参加了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比2011年增净17.3万人,参保人数增长20.15%,完成年度扩面目标任务的119.9%。其中各类学生58.33万人,老年居民22.65万人、非从业人员11.88万人、婴幼儿10.25万人。总体参保率达到了96.77%,提前完成了《宁波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居民医保覆盖率95%以上的目标。宁波市区范围内参保人数达到63.07万人,其中学生42.91万人、各类居民20.16万人,比上年同期净增4.69万人,参保人数增长率为8.04%,总体参保率达到97.62%。
作为自愿参保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来说,目前宁波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的目标。各地区中余姚市、奉化市、象山县和北仑区、鄞州区、镇海区的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有了较大的增长。
二是市区万余名困难群体免费参加居民医保
为充分体现困难群体免个人缴费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效应,确保低保家庭、社会扶助家庭成员及重残人员、优抚对象这些困难群体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市属各区积极做好困难群体的参保排查工作。2012年度市区这四类困难群体享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全额补助的共有13503人,比2011年度增加了2709人,其中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未成年人12730人,比2011年度增长25.8%,非从业人员中这些四类困难群体的比例达到15.2%,另有各类773名学生免个人缴费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在这些参保人员中,二级及以上残疾人6202人,占45.93%;低保家庭成员5193人,占38.46%;社会扶助家庭成员681人,占5.04%;重点优抚对象1427人,占10.57%。
三是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人数递增6%
宁波市教育部门和23所高等院校(包括4所技师学院、技校)全力推进学生参加市区居民医保工作,居民医保较高的保障水平、方便的就医结算保障了学生的身体健康,也吸引了更多学子参保。2012年度大学生参加市区居民医保的人数达到14.86万人,比上年增加0.89万人,递增6.3%,参保人数占学生总数的94.22%,参保覆盖率比去年提高了2.36个百分点。
23所高校中,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大学软件学院这三所学校今年的参保人数有较大幅度上升;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参保覆盖率达到100%;宁波大红鹰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的参保覆盖率也都达到了99.6%以上。宁波大学参保学生数最多,达到了2.2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