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潜伏在夜间的杀手疾病课堂

“特权养老”不能认了就罢

2012/12/31 来源:新浪网 作者:佚名 [ ]

□柳 絮

报载,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就养老院建设和管理问题进行专题询问,会上有常委会委员发问:“广州是否存在所谓的‘特权养老’现象?”对此,市民政局官员答复:“确实存在,但只是极个别现象。”

民政局坦承“特权养老”确实存在,这或许是因为前段时间媒体做过相关调查报道,官方想断然否认,并非易事,但又强调这“只是极个别现象”,到底“极个别”是个什么概念?民政部门是否已深入清查、掌握相关数据?这种靠特权、靠关系争占公办养老资源的现象,是否足够引起民政部门的重视?

有报道称,市长陈建华曾对“特权养老”现象作出批示,要求民政部门研究解决,那么,民政部门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什么?能否向社会公开?既然承认存在“特权养老”,已经入住的“特权人物”是否需要退出床位?难道一句“只是极个别现象”就了事?有没有什么部门、什么人需要因此被问责?

据报道,公办养老机构本是国家事业单位性质的保障机构,应优先接收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低保老人等弱势群体,发挥针对老年困难群体的“托底”作用。而媒体的调查显示,广州市属公办养老机构——广州市老人院1100多张床位中,有约一半的床位是留给“自费”老人的。

作为享受公共财政投入的事业单位,相关养老机构理应向社会公开具体的床位入住情况,尤其应检讨自身是否已为弱势老人托好了底。

据说,为破解“特权养老”的问题,广州将推动市第二老人院和各区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并将建立全市统一的床位轮候制度,使入住流程更加透明化。这些举措固然值得期待。但毕竟,这一切都不是一两天可实现的,具体如何落实,还需民政部门给出时间表,方便社会监督。而且,在新的养老院和“全市统一的床位轮候制度”建成之前,如何杜绝“特权养老”现象再度出现,相关部门能给公众一个说法吗?

责任编辑:熊亚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香河老人留给世界的人体之谜

    香河老人留给世界的人体之谜

    吃素念佛,享年88岁,1992年往生的周凤臣老居士肉身不腐的事,已传遍了整个北京城。《新民晚报》、《人民公安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传媒均对此作了报导。1994年10月3日,中国佛学院一行14名学僧,专程去河北省香河县瞻仰了周老居士的肉身。[详情]
  • 56年的爱情,6000步的长度—爱情天梯

    56年的爱情,6000步的长度—爱情天梯

    上世纪50年代,20岁的重庆江津中山古镇农家青年刘国江爱上了大他10岁的“俏寡妇”徐朝清。为了躲避世人的流言,他们携手私奔至深山老林。为让徐朝清出行安全,刘国江一辈子都忙着在悬崖峭壁上凿石梯通向外界,如今已有6000多级,被称为“爱情天梯”。[详情]

养生节目

进入>>

关于中华养老网

养老产业招商

城市产业招商

联系我们 |刊登广告 |平台介绍 |关于我们 |豁免条款 |招聘信息 |隐私保护 |版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