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三方面扶持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
一是按人头定额补助,鼓励参加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市财政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内入住满6个月以上且参加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的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经费补助养老保险机构,鼓励社会养老机构积极为老人参加保险,降低运营风险。
二是按床位定额补助,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扩大规模。对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20张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12000元补助;对租用用房且租期3年以上的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每年2000元补助,补助期3年。
三是强化用地保障,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需求。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用地,采用政府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用途和养老服务机构具体类型,参照成本逼近法等方法进行地价评估后,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