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马年伊始,亿万农民就收到了一份新春大礼。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今后城乡居民将享受到制度上无差别、水平大致相当的养老保障,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实现无差距对接。
城乡养老并轨政策一出,立即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用“中国的划时代突围”评价其改革意义。应当说,养老制度的并轨,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指的是对千百年来习惯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而言,和城里人一样在退休年龄后领到养老金,不用再靠“养儿防老”,这曾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情理之中指的是,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国家经济实力和政府财力的显著增长,农村产业结构、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巨大变化,为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创造了时机,积累了条件。
城乡二元结构,外在的表现是城市与农村,东部与中西部,在经济发展水平、公共服务供给以及生产生活条件上的悬殊,而内在核心却在于制度安排、政策设计上的相互分割、各成一体,诸如户籍制度、社保制度、物权制度等等。举个例子,城市居民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着明晰的产权归属和交易途径,因而也成为个人可用于转让、抵押、担保的量化资产,而农民宅基地及房产的确权、流通、变现途径,在很多地方仍在探索之中。同样,与城镇居民享受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不同,农村居民以往参加的新农合、新农保等也都有自己一套运作体系和保障标准,截然不同的制度安排,成为在缩小城乡差距过程中,必然要拔除的一道道藩篱。
还须看到的是,城乡之间的制度藩篱,也是造成市民与农民隐性身份差异的重要根源。马年伊始,贵州90后农民小梅来到南京安德门民工市场另寻工作,之前她在江宁一家电子企业打工,尽管每月有5000元收入,但她仍表示,“没前途,不想干”。对于农民工这个称呼,小梅尤其反感,“不喜欢别人这么叫我。”其实,对于数以千万计像小梅一样“从农村出来”,但志在留在城市的新一代打工农民而言,只有实现更多城乡一体的“制度并轨”,相同的身份证才能真正变成相同的身份,农民工向市民的人生转变才更有可能一气呵成。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实施城乡养老并轨之前,已有一批省份先行试点。作为东部发达地区,南京早在2012年元旦起就实现了惠及120万农村居民的全市养老保险全覆盖。从南京来看,城乡二元制度差距的消弭,正是郊区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活力激发的过程。这也告诉我们,城乡养老制度的并轨,并非单纯是公共财政的包袱,相反,一张权利均等的社会保障卡,给予农民的是尊严、信心和希望,也是对城镇化、乃至工业化的又一催化剂。
当前,农村地区总体欠发达的发展差距不可能短时间消除,但这也正是社会整体向现代化迈进的潜力所在,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差异,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也离不开有条件地区先行探路、先人一步,在破除制度藩篱中释放更多发展红利,这正是改革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