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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郑功成教授提出,我国必须促进性别平等,现在女性退休年龄大幅度低于男性,不仅过早地剥夺了女性的工作权利,也过早地剥夺了女性的发展机会与发展空间,并直接影响到其经济利益与福利待遇。因此,延迟退休应女先男后或女快男慢,用30年实现男女65岁同龄退休。
郑教授的观点,又是呼唤“平等”,又是主张“权利”,乍一看,广大女性同胞似乎应该感激涕零才对,这可都是为了她们的“性别平等”,为了她们的“发展机会与发展空间”,为了其“经济利益与福利待遇”。细想之下,又没那么简单。
按照郑教授的分析,延迟退休的原因,一是人均预期寿命和受教育年限的持续延长,决定了人的工作周期也需要做出相应调整;二是我国劳动力供给总量已开始逐年减少,未来会出现劳动力供给不足。没有天然的公理证明,人的预期寿命延长了,就必须得把延长的寿命投入到辛劳的工作之中。多活的几年,可以含饴弄孙,可以休闲娱乐,大部分人愿意主动“调整人生工作周期”吗?至于劳动力不足,理应做大“增量”,通过放宽计划生育政策来增加新增人口数量,而不是一门心思盘活“存量”,求诸表面原因大搞延迟退休,来挤占年轻人的工作机会。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唐钧所说,现行的退休年龄的好处是退休老人可以参加带孩子、居家养老服务这样的社会劳动,现在女性55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他们还有余力,真要延迟退休,恐怕就没有这样的能力了。“男女65岁同龄退休”打破的是一种社会劳动平衡,与其说是促进了性别平等,不如说是将广大女性“削足适履”,拖入了与男性一样的辛苦境地,与其说是尊重了女性工作的“权利”,不如说是伤害了女性休息的权利。如何理解这种“平等”和“权利”,关键是看你持什么样的立场,是从“榨干”女性劳动力的角度出发,还是从优待女性的立场考虑。
明明是想让女性多付出几年心血汗水,明明强调的是让人家多尽社会责任、义务,可话一说出来,就“平等”、“权利”云云,满口的冠冕堂皇,一副为你设身处地精打细算的架势,细究“65岁同龄退休”表面说辞背后的潜台词,无非是强词夺理的表面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