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无锡市正式启动《无锡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无锡市也是全省首个开展《养老机构管理条例》立法的地级市,在全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无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其作为2014年重点立法项目,民政部门将其列入全市民政工作重要目标。目前,无锡市已成立全市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计划,启动了立法资料搜集、经费立项申请等工作,争取明年8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了解,无锡市早于全国16年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目前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时期,老龄人口达103万,占户籍人口的22.1%,预计到2020年,老龄人口达到127万,占户籍人口的25%,应对“银发浪潮”形势严峻,压力巨大。
此次启动的立法工作,是无锡市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社会养老服务走上法制化轨道,为老年人权益维护和行业规范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