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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在国人的传统理念中,其实并不是晚年生活的最佳归宿。但是由于现代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及生活节奏的加快,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渐弱化,养老院从之前的“无奈选择”变成了越来越多的老人认真思考的“最优办法”。
今年9月底,芜湖某家媒体曾报道这样一个事件:家住南瑞的王奶奶反映在晨练的时候,有人向她介绍一家养老院。由于老伴去世,子女又不在身边,所以她一直有搬去养老院的想法,推销人员说,养老院位于我省南部某县,第二天有大巴车接他们去实地考察。第二天,王奶奶和其他老人来到集合地点后,没有看见大巴车,却被带到了一个会议室里,并推销三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养老院套餐”。而后来经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养老中心目前还在装修过程中,并没有投入使用,尚不具备营业资格,如果老人盲目交钱订购“套餐”的话很有可能会“打水漂”。
社会老龄化的不断深化、独生子女生活压力增大,使得养老资源供不应求的矛盾日渐加剧。虽然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养老市场,而现状依然不容乐观:绝大部分养老机构规模小、档次低、功能少,专业养护人才匮乏,只能提供简单的生活服务,照顾不周甚至是虐待老人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质量较高、规范的养老院的收费又令人咋舌,面对“天价养老”,许多老人只能望而却步;一些新建养老院根本以“圈钱”为目的,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推销手段从老人手中拿走养老钱,“售后服务”却是敷衍了事……鱼龙混杂的养老市场,仅凭老人自己擦亮双眼去分辨,是不可能的。
如何帮老人管好养老钱,让每一分养老钱换来实实在在的服务,是对政府部门的新考验。养老院应不应该分级?基本医疗配置水平要不要分级?日常服务是否应像酒店那样有个软硬件标准?在服务中,哪些算是基本服务或必配服务,哪些可称作特殊服务?对老人的关怀,只有体现在制度和更细致的刚性约束,才可能落到实处。
我们欣喜地看到,政府越来越多地关注到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和准入机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资质、服务内容、内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养老机构的设立、管理将有法可依。其中,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服务不仅仅是提供基本生活服务,还包括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提供医疗服务和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精神慰藉服务等。此外,改善公办和现有养老院条件,积极探索居家养老等多元化养老机制的建设也是破解当前养老难题的关键。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养老不应该只是家事,只有全社会形成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政府部门多管齐下、完善各项养老政策、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在软硬件上同时满足老年朋友的需求,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老人的“养老危机感”,帮助他们度过快乐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