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房养老”提案,主要表现方式为倒按揭——也叫“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在60岁之前,通过储蓄存款、按揭贷款等形式购买住宅,并在60岁之前还清房款,取得该住宅的全部产权。再在60岁退休养老之时,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在价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继续获居住权,一直延续到房主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归抵押权人所有。
有房族初听这个方案,许多人喜笑颜开,特别是那些没有子女的家庭或者退休后收入大大减少的人。他们一下子联想起了幸福享受“以房养老”政策的美国老人。美国是“以房养老”模式最成功的国家,据说许多美国老人退休以后不仅吃穿不愁,而且还可到世界各地旅游,他们之所以过得如此幸福,那就是因为他们把房屋抵押给了银行,由银行每月为他们支付一笔不菲的收入。
等我们老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不就也可以美美地享受晚年吗?说不定还过得比年轻时美呢!于是有人算了一笔账,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如果一个人在30岁时买下一套住房,以2月份厦门全市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5271元/平方米计算,80平方米,总价为421680元,在他60岁时进行房屋的反向抵押,也就是“以房养老”,把住房抵押给银行,按每月取得2000元计算,如果按照目前厦门市的预期平均寿命76岁计算,也就是银行在他的生命存续期要支付他2000元/每月×12个月×16年,总计384000元的金额,再加上贷款利息,已经基本与当初买新房时的价格相差无几。试想70年产权的房子在经历46年的折旧后,能卖出多大价值,中国的银行会去做这种亏本生意吗?如果银行付出的养老金远低于2000元,那么倒按揭还有多大的吸引力呢?这么一计算,有人说倒不如出租大房,租小房来住,把多出的部分用来自己养老,房屋产权还归子孙后代呢。
那为什么人家美国就可以“以房养老”,而且“养”得那么美呢?有一个关键之处,美国人拥有的是房屋的永久权,而中国人的房屋使用权却只有70年,等你死了,你那房屋恐怕只剩十几年的使用权,又能拍卖多少钱?要是碰上豆腐渣工程,能不能撑上70年都成问题呢。难怪专家都说“思路好,但很难操作”。而且这难度还不包括中国人观念里的“养儿防老”能否转过弯呢。
况且还有许多人买不起房子,更谈不上“以房养老”,今年2月份,厦门的房价比去年同期上涨了939元/平方米,而思明区2月份比1月份竟然上涨758元/平方米,短短一个月增幅为5.3%。当记者就“以房养老可行不”采访市民时,他们不约而同地回答:“先把房价降下来,再来说‘以房养老’!”是啊,房子都买不起了,谈‘以房养老’确实让人感觉奢谈。
可是,不谈就可能不老吗?“养老”问题是我们每个人无法回避且有时又很无能为力的问题,如果我们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把“以房养老”作为一种补充当然是很美的,记住,前提是“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